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获证检验检测机构:

  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63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就开展2019年全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计划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对辖区内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63号)已取得资质认定证书的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服务活动依法开展的常规性行政检查(被检机构名单见附件1)。

  二、检查组成员

  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组织,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省局计划,严格按照国务院有关行政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具体组织实施。检查组成员由行政监管人员和技术专家组成,检查内容(见附件2),每次检查应由行政监管人员带队执行,可以聘请技术专家参加。所有检查应通过国家认监委检验检测机构监管APP软件进行。

  三、列入日常监督检查计划的检验检测机构须在规定时间接受检查,若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接受检查的应于2019年6月30日前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延后接受检查,但延后不得超过1个月,无故拒绝接受检查的视为不合格。检查前,检验检测机构须根据《四川省资质认定获证检验检测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检查表》(附件3)开展自查并对发现的问题采取纠正。

  四、请各市州局于11月30日前上报日常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五、联系人

  冯勇,电话:028-86607622

  夏凡,电话:028-86607623

  附件:1.2019年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日常监督检查名单

  2.2019年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日常监督检查记录表

  3.2019年度资质认定获证检验检测机构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确认表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27日

 附件下载:川市监函〔2019〕671号关于开展2019年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