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州)科技局,产学研机构等相关单位:

 

2020319日,科技部印发了《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等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63号),根据科技部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等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必须紧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http://service.most.gov.cn/通知公告),紧密联系国家目标以及四川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需求。

 

(二)申请资格、具体申报方式严格按照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等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执行。请申报单位对所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把关。

 

(三)我厅负责组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请有意申报的单位于20204208:00202052016:00,在科技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申报,并于202051418:00登陆四川政府服务网www.sczwfw.gov.cn),上传加盖单位公章后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扫描件。

 

具体操作步骤:以法人身份登陆四川政府服务网www.sczwfw.gov.cn),选择法人服务科技创新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服务申请,下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填写盖章扫描件上传,并根据网上办理流程完成上报。(或下载本通知附件,填写完成后盖章,扫描上传。)如预申报书简表扫描件无法上传,请将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根据网络协同制造和智能工厂重点专项的指南要求,我厅将于202051418:00对申报网络协同制造和智能工厂重点专项应用示范类项目3.7~3.16的项目组织评审,择优推荐。

 

请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组织,及时报送。我厅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推荐。

 

二、专项受理处室

 

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网络协同制造和智能工厂”“智能机器人”“重点基础材料技术提升与产业化”“重点基础材料技术提升与产业化”“战略性先进电子材料”“综合交通运输与智能交通”“智能电网技术与装备”“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核安全与先进核能技术”“宽带通信和新型网络”“物联网与智慧城市关键技术及示范”“地球观测与导航”“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由科技厅高新处受理。

 

联系人:王先进 喻茹

 

话:028-86730775 028-86717630

 

箱:540589996@qq.com

 

技术咨询电话:中继线 010-58882999

 

附件:申报2020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