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有关部门,市(州)科技局,产学研机构等相关单位:

 

2019612日,科技部印发了《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等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9203号),根据科技部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等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必须紧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http://www.most.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最新公开),紧密联系国家目标以及四川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需求。

 

(二)申请资格、具体申报方式严格按照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等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执行。

 

(三)我厅负责组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请有意申报的单位于20197108:0020198916:00前,在科技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申报,并于20198218:00登陆四川政府服务网www.sczwfw.gov.cn),上传加盖单位公章后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扫描件,如若简表扫描件无法上传,请将预申报项目的申报书简表一份报送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相关处(室)。

 

具体操作步骤:以法人身份登陆四川政府服务网www.sczwfw.gov.cn),选择法人服务科技创新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服务申请,下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填写盖章扫描件上传,并根据网上办理流程完成上报。(或下载本通知附件,填写完成后盖章,扫描上传。)

 

请各省级有关部门和市(州)科技管理部门、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组织,及时报送。我厅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推荐。

 

二、专项受理处室

 

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核安全与先进核能技术”“宽带通信和新型网络”“光电子与微电子器件及集成重点专项由科技厅高新处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王先进   028-86730775

 

技术咨询电话:中继线   010-58882999

 

 

附件:申报2019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