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经信办〔201914

 

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构建“5+1”现代产业体系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加快我省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根据《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川经信技创〔201713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川经信办技创〔201760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南》),决定启动2019年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一)2019年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实行网上申报。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申报基本条件且自愿申请认定的企业,请登录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官网(jxt.sc.gov.cn,备用网址:中国技术创新四川信息网”www.ctisc.com.cn),进入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的编写等相关要求按《工作指南》执行。

(二)首次登录该系统申报的企业,需到所在市(州)、扩权试点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请系统用户名及密码。曾使用工业云平台服务系统申报过项目的企业,用户名、密码与申报项目时一致。

二、时间要求

(一)企业技术中心完成网上填报并点击上报,生成《认定申报表》《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将材料装订成册并盖章后于2019524日前报送至所在市(州)、扩权试点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收到企业申报材料后,登录管理系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并填写推荐意见,于531日前将辖区内企业技术中心综合推荐意见正式行文上报,并附各申报企业申报材料(纸件,一式1份)。

三、其他事项

(一)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企业创新主体培育的指导意见》(川办发〔201867号)文件精神,今年对未开展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培育认定的市(州)进行限额推荐,推荐名额(含所辖区县)原则上总数不超过3个;已开展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培育认定的市(州)不限额,但须在上报文件中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相关文件。

(二)根据《管理办法》规定,今年省企业技术中心不开展评价工作,但要求所有已认定省企业技术中心登录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系统认真填报相关数据并上传相关附件,网上填报截止日期为630日。我厅将根据工作进度,组织开展省企业技术中心运行抽查工作,检查结果将纳入到明年综合评价考核内容中。

联  人:经济和信息化厅技术创新处 陈梦溪、张春霞

联系电话:028-86265751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19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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