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经信办函〔2021〕219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落实《四川省激励工业领域大企业大集团跨越发展暂行办法》(川经信企业〔2021〕123号)激励政策,经研究,决定开展工业领域大企业大集团跨台阶发展激励项目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及标准
    (一)支持重点。
    入榜激励。重点支持工业领域企业(集团)新晋入榜“世界企业500强”“中国企业500强”和“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世界企业500强”以《财富》杂志2020年发布的排行榜为依据;“中国企业500强”以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2020年发布的排行榜为依据;“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以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2020年发布的排行榜为依据。
    跨台阶激励。重点支持工业领域优质企业新跨100亿元级台阶(含100亿元)、两个以上(含两个)100亿元级台阶和1000亿元级台阶(含1000亿元)。营业收入等数据以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审计报告为依据(合并会计报表,包括其全资子公司、分公司及控股公司)。
    (二)激励标准。
    相关激励标准按《四川省激励工业领域大企业大集团跨越发展暂行办法》(川经信企业〔2021〕123号)执行。
    二、基本条件
    (一)主营业务符合国家和省产业规划发展方向。
    (二)在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合规经营并纳税,成立满一个年度。
    (三)符合国家大型企业划型标准。
    (四)企业(集团)中工业领域营业收入占全部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0%且工业领域为重要板块。
    (五)能够完整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如实提供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审计报告。
    (六)在近2年无重特大群体性事件、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件;无欠缴社会保险费用;无逾期不良贷款;无严重统计违法行为。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质量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上公布的“失信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三、工作程序
    (一)企业申请。按管理权限、属地化和自愿申报原则,省国资委监管企业(集团)向省国资委提出申请,其余省属国有企业(集团)向省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其他在川企业(集团)向注册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申报单位须自行登录四川省工业项目(资金)管理平台(网址:http://202.61.89.178:1088),按照本通知要求填报项目申报相关表格、上传相关资料〔申报材料要件参考目录及说明、附表可在四川省工业项目(资金)管理平台中下载〕,完成网上申报。
    (二)初审上报。省国资委、省级相关主管部门、相关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完成对网上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点击推荐,同时出具纸质推荐文件。将纸质推荐文件、申报资料及电子扫描件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应按要求提供项目申报材料,对申报内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主体责任,并书面出具申报资料真实合规性承诺。获得资金的项目单位要依法依规使用激励资金,用于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分公司及控股公司扩大规模、提质增效等四川省内发展事项,不得用于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及奖金等支出。资金绩效管理由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等部门按照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严格审核把关。省国资委、省级相关主管部门、相关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初审职责。初审应重点审查申报材料是否完整齐全、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等,确保按时完成网上初审,出具有明确审核推荐意见的书面材料。
    (三)截止时间要求。2021年8月15日(周日)前完成网上申报,2021年8月17日(周二)前向经济和信息化厅企业处提交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一份)和电子扫描件(U盘)。
    (四)其他说明事项。“新晋入榜”是相对于2019年度发布榜单,2020年首次进入的企业;“新跨台阶”是相对于2019年产生的营业收入等数据,2020年首次跨台阶的企业。
    五、联系方式
    企业处联系人:邓军、张代军
    联系电话:028-86265962  87652632
    平台技术服务电话:028-85353521 028-83356150
    申报工作监督举报电话:
    厅直属机关纪委    028-86262834
    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举报电话:
    省纪委监委驻厅纪检监察组   028-86266305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1年7月16日